疫情面前,每個人都要有責任擔當

 admin   2020-01-23 11:47   1600 人閱讀  0 條評論

作者:謝文英


臨近春節,沒有什么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更能牽動公眾視線。22日晚,湖北省政府首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披露:截至22日20時,湖北已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44例,新增69例,累計死亡17例。對此,醫學專家及媒體紛紛提示公眾:外出要戴上口罩。在這樣的背景下,口罩迅速脫銷。有網友吐槽:N95口罩(25只裝)的價格,早上下單119元,隨后價格變成139元、159元、209元!甚至還有電商掛出998元的價格。


“需求影響價格”固然是市場經濟中的基本規律,但如此價格上漲的幅度,怕是早已脫離了正常的漲價范圍。更何況在預防疫情擴散的關鍵時刻,如此坐地起價、發疫情財,無疑會加劇恐慌情緒,令公眾極為反感、氣憤,也會讓急需穩定的應對局面變得復雜、不確定。


疫情突發,商家口罩儲備不足可以理解。但是,供應需求和壓力不應該成為“坐地起價”的理由。保持市場秩序穩定,是商家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更是疫情當頭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對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都有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在個別商家令人失望的舉動做出后,值得欣慰的是,電商立即履行平臺監管責任,促使價格得到大幅回落。比如淘寶宣布“平臺所有口罩絕不允許漲價”,拼多多稱“已啟動應急預案,24小時不間斷地對口罩等疫情產品監測”,有商家打出“馳援武漢”“今天發貨”“順豐包郵”字樣,廣東、北京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電子商務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提醒商家“不要借防疫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這些都傳遞出“疫情無情人有情”的市場溫度和責任擔當。


實際上,在疫情面前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可以也應當有生產企業、運輸、商家等各個行業,以及我們每一個人。


以口罩為例,面對供需緊張,如果生產企業克服困難,主動加足馬力生產,努力保證市場上的口罩不斷供;春運高峰,如果運輸部門再能為防疫情產品運輸開設綠色通道,盡快把口罩送到每一個消費者手中;無論線上還是線下,如果商家通過“限購”減緩供應壓力,在滿足消費需要同時,給補貨留出時間;如果我們每一個人,能做到科學防范,有異常及時主動就醫……只要每一個環節,每一個人都切實擔當起社會責任,我們就一定能戰勝災難。(謝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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